关于征集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督促解决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国务院“互联网 督查”平台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5个方面的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
一是阻碍市场准入和退出方面的问题线索
1.限制外地经营主体进入。有关地方和单位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或设立分支机构等形式,设定不合理条件,提高外地经营主体准入门槛。
2.设置不合理业务壁垒。有关地方和单位以注册地、所有制、组织形式等条件,排斥、限制经营主体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
3.限制市场退出。有关地方和单位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暂停办理流程、故意拖延等手段,为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为了片面追求本地区经营主体数量增长或未认真落实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制度,导致企业注销难。
二是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方面的问题线索
1.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有关地方和单位以行政命令、行政授权、行政指导等方式或通过行业协会商会,强制、组织、引导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实施其他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实行地方保护。有关地方和单位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采取歧视性措施,实施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或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
3.利用优势地位开展不正当竞争。有关国有企业、大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妨碍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等其他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4.限制经营和指定交易。有关地方和单位违法设置特许经营权或未经公平竞争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三是影响政务服务和行政效能方面的问题线索
1.政务服务不便利。有关地方和单位政务服务场所设立不集中、窗口设置不合理,政务移动应用程序数量多、重复注册等,强制要求线上预约或在线提交材料;政务服务热线接办效率不高,投诉建议机制不完善,未认真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和要求。
2.政务服务不规范。有关地方和单位在审批中额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落实不到位。
3.政务数据不共享。有关地方和单位系统不联通、数据难共享,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不到位,数据共享核验事项仍要求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不同信用管理平台之间信用信息不联通、信用修复进度不一致。
4.执法检查不规范。有关地方和单位执法检查缺少合理统筹安排、过多过频,简单粗暴、畸轻畸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关工作人员借机吃拿卡要、牟取私利等。
5.政企沟通不到位。有关地方和单位政策出台前未充分听取和吸收企业意见,出台后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不够,政策调整和执行“一刀切”、“急转弯”,政府与企业缺乏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不到位。
四是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方面的问题线索
1.政府承诺不兑现。有关地方和单位内卷式招商,不顾实际给予政策优惠,但以各种借口拖延不予兑现;在无分歧的情况下拖欠企业账款。
2.违规干预企业经营。有关地方和单位违规干预经济纠纷,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随意限制民营企业家自由,影响民营企业合法生产经营。
3.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有关协会、商会强制入会并收费,或依托行政影响收费,或通过评比达标表彰、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等。
4.中介服务机构乱收费。从事检验、检测、评估、认证、鉴定、公证等业务的中介机构,垄断经营、强制服务、不合理收费等。
5.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有关地方和单位未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知识产权侵权和行政非诉执行快速处理机制,对经营主体申请商标审查缓慢等。
五是影响扩大开放方面的问题线索
1.通关服务不便利。有关地方和单位在口岸查验、监管执法等方面协作配合不够、工作效率低下,导致边境口岸通关效率低,影响企业进出口贸易等。
2.对外资企业实行歧视性措施。有关地方和单位在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领域外,通过限定品牌或以外资品牌为由排斥或歧视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享受政策设置额外条件等。
3.同时征集对政府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及时研究处理。对经营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重要问题线索,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将直接派员进行督查。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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